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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业政策清单内容解答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

问:今年省政府先后印发了三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请问与畜牧企业有关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经梳理,以下政策措施,畜牧企业可按程序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

1、2021年安排10亿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每个“十强”产业中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对主体税收增长较快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按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含)以内、5个百分点以上给予奖励,最高可按上缴省级税收增量50%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企业的奖励资金,2021年一季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2021年1月1日起,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改革,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其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4、2021年,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生物育种平台建设。省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支持发展粮食种业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财政厅)

5、建立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小微企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指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强与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及其体系成员的业务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担保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提供全额再贷款支持,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为“三农”主体、小微企业提供年利率不高于5.5%的信贷服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农担公司)

6、加大对创投企业支持力度,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对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由最高30%提高到40%,省、市、县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由最高50%放宽至60%;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大力支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在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支持企业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科研团队最高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1.5倍予以奖励,对获得省级奖项的科研团队最高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1倍予以奖励,奖金列入工资总额,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8、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供应链票据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9、支持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设立乡村振兴板,2021年推动10家涉农企业在乡村振兴板挂牌融资。扩大上市后备资源,将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扩充至2000家,纳入全省金融辅导系统跟进服务。(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0、开展大蒜、蒜薹、马铃薯、辣椒、生姜、大白菜、大葱、生猪等省级特色品种目标价格保险,2021年为农户提供不少于50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1、统筹资金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协调解决100个村庄发展乡村旅游项目、100条通往乡村旅游点道路和100个旅游民宿的建设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养殖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利用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整治和改造废弃土地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问: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奶业振兴,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请问我省制定出台了哪些扶持奶业企业的政策措施?

答:2021年实施的与奶业相关的项目扶持政策有三项,分别是:

1、奶畜中小牧场(合作社)升级改造项目

补助内容:对奶牛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养殖设施、饲草料生产、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升级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重点扶持改造提升一批中小奶牛养殖场(奶牛存栏原则上在100-2000头,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10头奶山羊折合一头奶牛)。

补助标准:每个补助15万元,全省共补助230个。

补助程序:市级按要求分配项目指标,项目县组织符合要求的主体实施。

2、“粮改饲”项目

补助内容:对养殖场户等市场主体收贮优质饲草料(主要为全株青贮玉米)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补助标准:各地参考“2.9吨/亩”产量标准测算,每吨补贴约50元(具体由项目县根据任务量和资金量测算确定),全省共106万亩任务量。

补助程序:市级确定项目县,县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

3、优质高产苜蓿种植示范项目

补助内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好、在增加苜蓿产量和提高苜蓿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

补助对象:成片连方500亩以上种植苜蓿的主体。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600元,全省共补助1.1万亩。

补助程序:省里按照摸底调度情况分配指标,项目县组织符合要求的主体实施。

问:当前,国家对生猪生产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请问生猪养殖场(户)可以享受哪些产业扶持政策?

答:2021年实施的与生猪养殖相关的项目扶持政策有三项,分别是: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补助内容:在国家级生猪大县实施良种补贴,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补助对象:有猪人工授精站的县,可直接补贴人工授精站,授精站以补贴后的优惠价格给养殖户供应精液。没有猪人工授精站的县,可直接补贴养母猪户,母猪户与有资质的供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人工授精。

补助标准: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良种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补助程序:省里按照要求分配指标,生猪调出大县组织符合要求的主体实施。

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补助内容:项目县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加工流通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等方面。

补助对象: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养殖户等。

补助标准:每个国家级生猪大县依照生猪存养量及调出量300-1500万元左右不等。

补助程序:生猪调出大县组织符合要求的主体实施。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

补助内容:对养殖环节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给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主体。

补助标准:病死猪体长小于30cm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cm(含),小于70cm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cm(含)的,每头补助60元

补助程序:无害化处理实行先处理后补助,补助资金在年度结束后压茬安排,由县级补贴给相关主体。

问:当前,畜禽养殖风险加大,请问我省在应对养殖风险中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为应对养殖风险,我省积极与保险公司对接,探索开展畜牧养殖保险,对全省范围内生猪、奶牛养殖户政策性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1、生猪、奶牛养殖户政策性保险保费补助项目

补助内容:对全省范围内生猪、奶牛养殖户政策性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补助对象:全省范围内生猪、奶牛养殖户。

补助标准: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财政承担80%。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奶牛保险费300元/头,保险金额5000元/头。

补助程序:养殖户投保时只需缴纳自行承担部分,其他部分财政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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